云南成人高考高起點《語文》備考輔導十三
由“以”構成的幾種常見結構
1、“以”字結構用作補語
在古漢語中,由“以”構成的介賓結構,時常用作動詞或動詞性短的補語成分,表示這一動作行為的方式、工具、憑借或關涉到的人、事、物等。而現代漢語中這種用法基本不再出現,相關內容通常用狀語或動詞賓語的形式出現,這是在閱讀理解時應當注意。例如:
(1)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。(《寡人之於國也》)——樹之以桑:把桑樹種在那里(或:在那里種上桑樹)。
(2)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。(《寡人之於國也》)——申之以孝悌之義:教給他們孝悌的道理。
(3)能如是,誰不欲告生以其道?(《答李翊書》)——告生以其道:把他自己掌握的道理、知識告訴你。
2、省略了的介賓形式
在古漢語中,當介詞“以”后面的賓語是代詞(如“之”、“是”之類),而且所指代的對象已在前文出現時,那么這個代詞賓語時常可以省略。閱讀和理解時又可分為兩種類型:
一個是代詞賓語所指代的對象出現在前面的句子中,相距較遠,翻譯時就應當把這個代詞賓語補出。例如:
(1)未嘗君之羹,請以遺之。(《鄭伯克段于鄢》)——請以遺之:請求把君王的煮肉送給她。
(2)左右以告。(《馮諼客孟嘗君》)——手下把這件事告訴孟嘗君。
(3)責畢收,以何市而反?(《馮諼客孟嘗君》)——以何市而反:用收債的錢買什么回來?
(4)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風易俗,民以殷盛,國以富強。(《諫逐客書》)——民以殷盛,國以富強:百姓因為變法而富足,國家因為變法而強大。
(5)臣無祖母,無以至今日;祖母無臣,無以終馀年。(《陳情表》)——無以至今日:不能靠祖母活到今天;無以終馀年:不能靠我度過殘年。
(6)欲將以有為也。(《張中丞傳后敘》)——打算留著這條命有所作為。
另一個是代詞賓語所指代的對象在同句之中,而且就在“以”字之前,翻譯時可直接將它作為“以”的賓語對待。這種情況也可看作是“以”的賓語為了強調而提前的形式。例如:
今大道既隱,天下為家……大人世及以為禮,城郭溝池以為固,禮義以為紀。(《禮記 大同》)
將子無怒,秋以為期。(《詩經 氓》)——秋以為期:以秋為期。
今逐客以資敵國,損民以益讎。(《諫逐客書》)——用驅逐客卿的方式幫助敵國,用減少人才的行為使仇人獲利。
(4)請其矢,盛以錦囊。(《五代史伶官傳序》)——盛以錦囊:用錦囊裝起來。
(5)方其系燕父子以組,函梁君臣之首。(《五代史伶官傳序》)——系燕父子以組:用繩索把燕王父子捆起來。
(6)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為……則某知罪矣。(《答司馬諫議書》)——責我以在位久:用在位時間太長為理由批評我。
(7)而賊語以國亡主滅。(《張中丞傳后敘》)——語以國亡主滅:告訴(他們)國家已亡、君王已死。
(8)不追議此,而責二公以死守。(《張中丞傳后敘》)——責二公以死守:以死守孤城為理由指責張巡、許遠。
3、“以為”
“以為”是古漢語常見的凝固結構,主要有兩種意義:
一個是復合動詞,表示“認為”、“覺得”的意思,這較為常見。例如:
左右皆惡之,以為貪而不知足。(《馮諼客孟嘗君》)
臣聞吏議逐客,竊以為過矣。(《諫逐客書》)
竊以為與君實游處相好之日久,而議事每不合。(《答司馬諫議書》)
另一個是省略了代詞賓語的“以”字結構與動詞“為”組合而成,因此是兩個詞。理解和翻譯時必須把“以”的賓語補出,才不致產生誤解。例如:
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。(《季氏將伐顓臾》)——以為東蒙主:讓他(指顓臾君)東蒙山祭祀的主祭人。
伯夷辭之以為名,仲尼辭之以為博。(《莊子 秋水》)——以為名:以此博取高潔的美名;以為博:以此換取博學的贊譽。
長鋏歸來乎,無以為家!(《馮諼客孟嘗君》)——無以為家:沒有用來養家的資財。
傳其事以為官戒。(《種樹郭橐駝傳》)——寫下他的事跡,以此作為官員的戒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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